合伙企業設立登記需要提交材料:
1.全體合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2.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協議
3.全體合伙人對各合伙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出資的確認書
4.主要經營場所證明
5.涉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的,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報經批準的或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職業資格證明的,提交相應證明復印件